導讀:春節腳步臨近,煙花爆竹產業進入產銷旺季,網紅加特林、生肖龍元素的煙花受到消費者追捧。株洲市安委辦、市應急局提醒,生產企業在快馬加鞭
春節腳步臨近,煙花爆竹產業進入產銷旺季,網紅“加特林”、生肖龍元素的煙花受到消費者追捧。株洲市安委辦、市應急局提醒,生產企業在快馬加鞭生產之余,必須守好安全關;通過朋友圈等方式網上銷售煙花爆竹涉嫌違法,售賣方、轉發者均要擔責。

1月8日,醴陵市科富花炮實業有限公司各生產線一片繁忙,研發人員加緊研發設計,沖刺年底銷售“黃金期”。
在公司產品展臺,各類小型煙花產品琳瑯滿目。“今年消費回暖,我們公司訂單量與客戶量都有顯著增加。”科富花炮銷售經理吳筱介紹,公司新推出的米蘭之夜、焰舞九州、一出大戲三款特效煙花,獲得了顧客和消費者追捧,訂單量比預期計劃增長了50%。
煙花爆竹需求火爆,一些人在未辦理任何銷售資質的情況下,在朋友圈中公開叫賣。
“網紅‘加特林’,想要的快下單!”“親戚在煙花廠上班,包送貨上門。”……連日來,市民馮先生在微信朋友圈發現,身邊有朋友做起了煙花爆竹生意,咨詢、購買的人還不少。
“這些經營者使用私家車拉貨送貨,也有可能將產品儲存在民房內。這些行為不僅違法,而且存在很大安全隱患。”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如果通過微信朋友圈等販賣煙花爆竹的量較大,涉嫌非法經營罪;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制品,應急管理部門可依法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,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,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;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,公安部門可依法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,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,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。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,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,售賣方、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市應急管理局提醒,生產、銷售、運輸煙花爆竹的企業商戶,要依法依規,安全至上。市民購買、燃放煙花爆竹,也要文明守法,勿忘安全。